第(2/3)页 看着他,雷纳·瑞迪就想要顶礼膜拜。 人和人之间的差距,如果没有太大,那么羡慕、嫉妒和憎恨就会随之滋生。 如果这种差距,大到了让人绝望的程度,所有人反倒都能够冷静下来,理智地赞叹对方。 “等等!这张脸!感觉好熟悉!我曾经看到过许多次才对!” 雷纳·瑞迪忽然察觉到了不对劲的地方。 他是个传统意义上的真正天才——这不是自恋,而是长期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之中,旁人得出的结论。 雷纳·瑞迪最引以为傲的地方,就是他的记忆力。 任何发生的事情,只要出现在他的视野之中,他就绝对不会忘记! 地球上曾经有许多人和他一样,但是那些人的“照相机记忆”,被视作一种病症。 一种名为“超忆症”的病症! 他们甚至可以清晰地数出自己在三年前某个中午,吃了几片面包,闲极无聊的时候,可以统计出,自己一年里,总共小便了多少次。 强悍的记忆力,带给那些人的,只有无尽的痛苦。 而雷纳·瑞迪,只享受了照相机记忆的优点,而没有超忆症的缺点。 一直以来,他都小心翼翼地隐藏自己,只暴露出普通人能够理解的天分,甚至连拿PHD的时候,也没有花费太多心思,就像吃饭喝水一样,顺手就拿到了。 雷纳·瑞迪会有一种使命感,正是因为这一点。 他怎么可能会记不住某个人的相貌? 隐隐约约,雷纳·瑞迪感觉,面前这个人,分别给予了自己两次震撼,似乎来自不同的身份。 可是,无论如何,他都记不起对方的姓名和身份! “没关系。” 青年男子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:“上次给了你一个封测资格,看来没给错人,你表现还算中规中矩,仓朔给你的评价,也达到了C级。” 仓朔! 洛德星球的那位文学支配者? 雷纳·瑞迪感觉一股凉意顿时袭来,头发根根竖起,起了一身鸡皮疙瘩。 他甚至感觉嘴里弥漫着类似淡盐水和铁锈一样的血腥味——那是心神摇曳之下,自己不小心咬破了舌尖。 第(2/3)页